各基层工会: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通【2024】22号)规定,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会员活动,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学校工会研究决定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有特色的户外集体春游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展示职工风采。
一、活动时间:3月5日至5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各基层工会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活动地点、方式:各基层工会自行选择安排。
三、活动经费安排:凡参加春游活动的教职工会员,校工会每人支持经费100元。
四、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餐费、门票费、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应急药品、活动用品等,凭正规发票报账。春游活动期间可组织统一就餐,餐费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
特别提示:从今年起,按云南省总工会文件要求春秋游活动不能发纪念品及奖品!
五、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先将含会员人数及经费预算的活动方案发至工会周菊琼校园邮箱或企业微信,待工会审核通过活动方案后,方可按方案举行春游活动。
(二)各基层工会开展春游活动前,基层工会主席应及时向本学院/部门党政领导汇报请示,经商议同意后方可开展春游活动。
(三)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安全工作预案,防止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基层工会主席要履行好活动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开展春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21个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春游活动确需购买外部服务的,可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承接。
(五)春游活动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会员人数进行报销,报销时除正规发票外,须附春游活动方案、活动签到表、就餐人员签字表及含照片的活动简讯。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和日常工作,建议安排在双休日举办。
玉溪师范学院工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