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玉师院〔2021〕28 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对一项已到校专利权转让费分配公示如下:
一、转让类别:专利权转让
二、专利名称:一种分区进水式D-A2O污水处理装置(专利号:ZL201410205645.9)
三、发明人:叶长兵,周志明,李涛
四、专利权人: 玉溪师范学院
五、受让方:云南滇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六、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七、转让金额(到校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八、拟分配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九、拟分配名单和金额:
叶长兵: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周志明: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李涛: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自公示起始日起,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5日至9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专利转化的相应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分配方案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出。异议书包括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异议未处理完毕的项目,不能进行转化手续。
联系人:柳老师
电子邮箱: liudejiang@yxnu.edu.cn
联系电话:0877-2058881,1388775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