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玉师院〔2021〕28 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对2项已到校实用新型专利使用权转让费分配公示如下:
一、转让类别:专利使用权转让
二、转让方(专利权人):玉溪师范学院
三、受让方:云南山川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4023292757397),法定代表人:杨赢斌
四、转让金额(到校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发明人 |
转让金额(到校金额)(元) |
1 |
一种地理信息采集用测绘装置 |
ZL2020 2 3319742.0 |
柳德江、王涛、杨艳俊 |
20000.00 |
2 |
一种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用便携式地理信息测绘仪 |
ZL 2020 23324837.1 |
王涛、柳德江、杨艳俊 |
20000.00 |
合计 |
40000.00 |
五、拟分配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六、拟分配名单和金额:
柳德江: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王 涛: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杨艳俊: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自公示起始日起,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专利转化的相应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出。异议书包括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异议未处理完毕的项目,不能进行转化手续。
联系人:郁老师
电子邮箱: yubuzhu@yxnu.edu.cn
联系电话:0877-2058881,13987128275
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