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玉师院〔2021〕28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对3项已到校外观设计专利使用权转让费分配公示如下:
一、转让类别:外观设计专利使用权转让
二、转让方(专利权人):玉溪师范学院
三、受让方:
1. 南藤云竹博物馆(云南)有限公司
2. 玉溪市玉之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 大理市海那边工艺品商行
四、转让金额(到校金额):人民币10200.00元(大写:壹万零两百元整)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发明人 | 转让金额(到校金额)(元) |
1 | 摆件(双福猫) | ZL202130874407.8 | 张藤也;杨轶然;林义淋;王玉珏 | 3600 |
2 | 摆件(瓦猫) | ZL202130876112.4 | 李毅;张藤也;杨树厅;李秀勤;闫能进 | 3600 |
3 | 泥塑(折耳猫) | ZL202230012451.2 | 张藤也;程希楠;马静;林义淋;李抒燃 | 3000 |
五、拟分配金额:人民币8160.00元
六、拟分配人员及金额:
张藤也:8160.00元(大写: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自公示起始日起,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专利转化的相应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分配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出。异议书包括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异议未处理完毕的项目,不能进行转化手续。
联系人:郁步竹
电子邮箱:yubuzhu@yxnu.edu.cn
联系电话:0877-2058881,13987128275
玉溪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1月22日